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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烈火殉情


  “知道什么是铁鹞子吗?”少年的眼睛盯着他,眼神有些狂热,“铁鹞子!”

  秦松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

  但是,他怎么会不了解那个铁鹞子呢,古代最为强大的骑兵部队,犹如现代前苏联的坦克集群一般,对敌作战所向披靡。

  “你怎么会知道铁鹞子呢,你那么小,还是吃奶的年纪。”少年摇了摇头,不再看他。

  “我爹是铁鹞子的队正!”少年满脸通红,无比自豪的神情表露出来,“他十五岁就继承了爷爷的铁盔,成为队正!”

  “我爷爷在冲阵的时候,被神臂弩给射死了。”少年叹了口气,“死的很快,我爹爹说,他的头盔掉了,不然的话,他不会死的,他那么强!”

  “皇帝把头盔扣到我爹爹头上,说你好好的,别让我失望!”

  “但是,皇帝还是对爹爹失望了。”少年想了一下,又看看秦松,“因为,我爹爹不想离开我娘。”

  “我娘生了我以后,就不再生孩子了,可是,朝廷不允许铁鹞子的军户只有一个男丁,就逼迫我娘离开我爹,因为我娘不能生孩子了!”少年面无表情地说。

  “我爹不同意,坚决不让我娘离开。朝廷就说,你们殉情吧!”

  “什么意思?”秦松没听明白。

  “殉情啊。。。”少年看了看秦松,咽了口吐沫,“就是男女一起去死。”

  “非得一起死?不能逃走?”秦松真的不能理解,爹离开娘,不就是官府强迫人家离婚么,这是什么滚蛋官府啊。

  再说了,不想离婚的话,也不用一起去死啊,难道,他们的官府,还鼓励男女殉情么?

  西夏的官府,这么奇葩么?还是真的没听说过。

  “逃走?”少年撇了撇嘴,“逃走的话,我整个家族的男女老少就都得死!我爹我娘能这样做吗?”

  秦松无语了。好吧,西夏国厉害。

  长时间的沉默。

  沉默了足足有一个时辰。

  少年往篝火堆添加了几条劈材,篝火的火势又旺盛了起来。

  “那火。。。好大。。。好大的火堆!”少年又开口说话了。

  “大祭司敲着鼙鼓,绕着火堆祷告着。。。祈求我爹我娘升入天国,祈求天神原谅我的爹娘,让他们早点升入天国,在天国过好日子,永不分离。。。”

  西夏国官方规定,殉情的男女必须在部落举行仪式,大祭司到场确认殉情过程,死去的男女才能升入天国,殉情男女的后代由部落负责收养,继承应有的一切待遇。如果私自殉情,则不受官方认可,死去的男女也不能升入天国。

  秦松知道结果了:这个少年的父母是被火烧死的。

  为了爱情!

  西夏国的人们,也懂什么是爱情吗?

  这个问题很荒谬,是吧。

  “我就在火堆旁。。。”少年继续梦呓般自言自语,“那火。。。很大很大,烤得我浑身疼痛,我想离火远一点,但叔叔手摁着我,我不能动弹。我想哭,那火真的好烫。。。”

  “四周围了好多人,跟着大祭司在唱歌,大祭司围着火堆转着圈的唱歌,周围的那些人也都欢乐地唱着歌,他们很快乐地唱歌,还跳舞,像过年一样的快乐,因为有人要去天国享福了,他们也像很享福的样子,那么快乐。。。”少年笑了,篝火映衬出他的脸颊挂着泪花,“我叔叔也唱歌,我叔叔也让我唱歌,我叔叔告诉我,爹娘去天国了,以后我也会去天国,很爹娘见面,一起享福,吃烤羊腿。。。叔叔即将接替爹爹成为一名铁鹞子的队正,他让我也加入铁鹞子,因为,我必须接替爹爹,成为铁鹞子!我很高兴,就欢快地唱起歌了。。。”

  “我爹我娘被绳子捆绑着抬了过来,那是用绵羊毛搓成的绳子,很结实,连力气最大的牦牛都挣脱不开。”少年泪流满面,“他们。。。被扔进了火堆。。。火堆里有人在嚎叫,肯定不是我爹和我娘的叫声,那不是人嚎叫的声音。大祭司说,那是隐藏在爹娘身体的魔鬼被火烧的嚎叫着,于是,大祭司开始大声唱起歌来,周围的人们也放大了声音,唱歌,歌声很大,嚎叫声被掩盖住了,大祭司说,魔鬼要死了,爹娘身上没有了魔鬼,就要升入天国了。。。”

  “你是铁鹞子?”秦松问这个少年,“是不是要骑马?你像我这么大就会骑马了?”

  “那是自然,大白高国的孩子,从小就会骑马啊,”少年很是自豪,站起身子,把弓弦安装到那张硕大的黑色弯弓上,用手拉了一下,“我是铁鹞子当中的神雕手!!!”

  少年以为秦松会发出惊叹声,但是,让他失望了:这个小胖孩没什么反应。

  秦松当然知道,神雕手是什么概念。

  铁鹞子是西夏军队中的坦克部队,是古代军队中最强大的武装力量,而神雕手是古代军队中的特种兵,主要是用于特种作战的,比如深入敌后狙杀敌人的首领,属于军队中精锐中的精锐。

  而眼前的这个少年,即是铁鹞子,又是神雕手!秦松不禁对他有些刮目相看了。

  少年叹了口气,心里明白,自己是在对牛弹琴呢,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知道神雕手是什么,怎么会明白神雕手意味着什么呢!在富裕的宋国,该是在家玩泥巴,逗弄小猫小狗的年纪吧,怎么可以跟大白高国的孩子相比较呢。

  还是骑马奔驰在草原戈壁上的感觉比较的好啊,跟野狼去抢夺黄羊或者野驴,才是男子汉要做的事情,去宋国的地主或者百姓家中抢夺小麦粟米布匹农具才是最让人高兴的事情,尽管我从来没有去宋国抢劫过。

  秦松问少年:“你多大了?”

  少年把弯弓的弓弦拆卸下来,装进一个皮制口袋里,扎紧口袋,然后把那把弯弓用麻布包裹好,捆扎结识,放在身边的石头上。做完这些,长出了一口气。

  “我啊,我都十六了,该娶媳妇了,是不是?”少年冲秦松眨了眨眼睛,“知道娶媳妇是什么吗?”

  秦松摇了摇头。四五岁的孩子,怎么可能知道这些呢。必须符合现在的身份才行,尽管眼前这个少年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但是,谁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什么,要带着自己去哪里,去干什么,这些都是自己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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