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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终会有缘


  谢隼小声嘀咕着自己是吉星转世,逢凶化吉,喜从天降。

  杜崇刚则认为,对方是怕了白天了。

  瞅着天空看了一眼,破晓?是要破晓了么?

  他凝神静气,若有所思。

  而二十四桥明月夜小队的几个姑娘们倒是云里雾里,“怎么就走了?”

  “刚刚不是还那么嚣张的么?”

  只有夜明沉默不语,在思考着什么。

  “不围着我们了?”夜白从谢隼的隐蔽立场之中蹿出来,大着胆子道。

  谢隼反应过来,“捆仙绳的作用?”他朝杜崇刚耳边附言道。

  杜崇刚瞟了眼艰难支撑的捆仙绳。这丰云给的绳子大概可以评到全场最佳。

  虽然捆仙绳支撑的那个结界已经算是很小很小了,也就他们几个人躲避的位置的外面两里地儿。

  谢隼也不知道能不能继续使唤得动捆仙绳,想让他回到身边来,反正山魈魅妖走的差不多了,没几只。

  好像留着的都是老弱病残。

  谢隼刚想试试。

  只见没骨气的捆仙绳竟然自己跳嗖嗖跑回来了。

  谢隼:.......这下好了,不用他去请了。

  此番有惊无险。

  众人松懈了下来。

  那些山魈魅妖不知道遭遇了什么,竟然最后剩下的几只也跟着跑来了。

  黑夜渐渐破开一个口子来。

  远处的天边带来微白,预示着破晓即将来临。

  蓦地,感觉整个空间都被摇晃旋转了一般,颠三倒四,众人屹立不稳,左摇右晃。

  “大家站稳了,又来地动山摇了!”印二十四吼了嗓子,霸道十足,气势不比男子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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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云一边修炼着,识海里面的类似记忆水晶的东西又开始闪烁起来,这光芒总是会在关键时刻打扰他。

  他又想起了本来自己世界的亲人们....

  丰云最后一眼看他爷爷,已经是在脑海中了。

  他收拾着老屋。

  几床旧棉絮、泛着许多褶子的枕套、棉衣、马褂零零散散堆在屋里的各个角落。

  这些东西,在三天后,就会随着他老人家入土一起烧掉。

  丰云叹了口气。

  “东生风,南生热,中生湿,西生燥,北生寒。我老爷子住这儿一辈子了,这地儿风水好,你们就别劝我搬走了。”

  丰云的爸妈买了套新房,要老爷子搬过去。

  被他拒绝了。

  “爷爷,你为什么不跟我们一起搬啊。”小的时候丰云问他。

  “娃啊,你不懂。落叶啊,终究是要归根呐。”老爷子白发苍苍、热泪盈眶,如枯树般的手摸了摸他的头。

  丰云虎头虎脑地看向他,眨了眨水汪汪的如葡萄般的大眼睛,思索了一会儿,点了点头,跑向了正在厨房忙活的爸妈。

  “爸爸,妈妈,爷爷说住新房子不习惯。”这是丰云的理解。

  回到客厅。

  老爷子拿着个烟斗,手里捏着黑色的草叶卷烟,叼在嘴里,吸得不亦乐乎,见他来了,从蓝灰裤兜里掏出十块钱,递给了他。

  丰云乐开了花,那时候的十块钱,可以买好多糖果、炸洋芋、买个溜溜球、泡泡胶、游戏王卡片。

  “云娃子啊,这套《养鲲决》啊,爷爷送你啦,你可要好好保管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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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云又做梦了。

  明明他是在好好修炼啊。

  明明他穿越了啊。

  他头昏脑胀,如银瓶破碎、脑浆炸裂一般。

  揉了揉脑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宿醉。

  醒来,睁开眼。

  眼角有些湿润。

  洗漱之后,整理好着装。

  今天是他第七次面试。

  辞掉了干了两年的销售岗位之后,想换别的岗位有些困难了。

  “你很优秀,不过我们还是觉得你适合销售的岗位一点......你看......”美女HR看着他,朝他甜甜一笑。

  又一次失败了。

  他恍恍惚惚,觉得自己不是还在大二么?

  可是眨眼就闭眼就走上了普通上班族的人生,平平凡凡。

  这次面试的地方有些偏远,不得不公交、地铁和单车齐齐上阵。

  回家的途中。

  骑着单车的丰云路过了一条满是法国梧桐的老路。

  他想起了爷爷。

  鬼使神差地去了老屋一趟。

  他已经很久没回来过了。

  墙被重新刷白过,屋内空空如也。

  客厅里,一张黑白遗照,一盏案几。

  一个银盘,几枚鲜艳的红彤彤却并非真实的果子。

  那台记忆里放着黑猫警长的老旧长方形小电视终于不见了。

  丰云叹了口气。

  他想起了那个梦。

  梦里的那套《养鲲决》还会在么?

  曾听父亲说那时候搬家队并没有把老屋的书搬走。

  这大概是爷爷临终前的小小要求。

  两室一厅的老房子,地处曾经的市中心,背靠沱河,也已经没落了。

  新区的发展如火如荼,这里已经残破不堪,多数还留在这里的人家,多半是为了拆迁。

  走进里屋,跟记忆中的没什么变化。

  空木板床、一张老人椅、满是潮湿的空气。

  木衣柜里泛着淡淡的霉味。

  老旧的书桌上,赫然摆放着一套古书,明明是看不懂的字,但是他就是能明白,那是《养鲲决》。

  真的够老,却非古籍。

  上面每一本的标价才四毛七。

  书成一套,挨着顺序堆放在一起。

  丰云找了一个结实的塑料口袋,把它们小心翼翼地包好。

  爷爷都托梦了,自己也该好好重视了。

  也许时间久了,未来的某一天就有收藏的意义,可以当做传家宝了呐。

  天色不早,他停留了一会儿,准备回家。

  “不好,下雨了!”他加快了骑单车的速度,还有几百米,快了,就到地铁口了。

  “抢劫啦抢劫啦,光天化日之下!”有位带着金戒指的身形有些富贵的大妈喊道。

  她的项链被一位贼眉鼠眼的戴着艳粉色摩托头盔的男子一把夺走。

  这条小道很窄,没什么人。

  有位司机停靠在路边,但是不敢上前去帮忙。

  丰云一时冲动。

  见那男子没有刀,便直接把塑料口袋递给司机保管,自己去拦抢劫犯。

  大妈也跟在后面跑着,气喘吁吁。

  丰云的运动细胞不错。

  把抢劫犯逼急了,终于扔掉了金项链和钱包溜之大吉。

  “谢谢你啊,小兄弟,现在还这么热心的人,太少了,你看你需要多少,我...我给你?”

  丰云摇了摇头,“能帮就帮吧。”

  锁上了共享单车,他甩手甩脚地就回去了。

  似乎遗忘了什么。

  站在地铁上。

  ——突然想起。

  他下了站台,去到了对面。

  又回到了原地。

  司机师傅已经不见。

  那辆白色思域也早已不见。

  雨停了。

  树上的残余的雨珠儿滴落在他脑门上。

  一张快被打湿彻底、半干不干的纸条上,写着——

  终会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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